1.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以开展面向航天应用,先进制造设备、医疗设备以及科研应用的中高端全固态激光器为主要研究方向,突破核心单元技术,成为全固态激光器转化应用的研发基地,服务于上海市的先进制造领域和高新科技领域。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开放,联合相关领域的优秀科学家共同开展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

2 为了营造实验室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氛围,实验室在研究所的支持下,设立专项开放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开放基金课题依据实验室公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

二、资助范围

3 开放基金资助对全固态激光器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公布的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4 开放基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短期内可取得具体成果的研究课题。

三、课题申请和审批

5 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岗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否则需要正高职称推荐人推荐),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工作积累。

6 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7  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9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由实验室主任批准,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四、课题管理

10 经批准的开放课题负责人将作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课题组应有成员到本实验室进行课题合作研究,到本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23个月。每项开放基金课题将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者,由课题申请者提出或实验室指定)协助课题的实施。在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期间,至少应作一次学术报告,并按期向实验室递交工作小结。

11 开放课题起止时间最长为两年。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束3个月内,客座人员应向实验室提交《课题总结报告》。

12 实验室对开放课题实行动态管理,对执行情况良好、成果突出的课题将加大支持力度,对执行情况不好的课题将减少资助乃至终止课题。

13 开放基金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实验室和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但其具体的归属细节,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各类成果和奖项时,研究者署名前冠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实验室名称中文: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All Solid-state Laser and Applied Techniques,且均须标注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All Solid-state Laser and Applied Techniqu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对冠名实验室并被SCI检索的论文、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实验室给予奖励。 如课题涉及成果保密问题,课题负责人应与实验室签订特殊协议并按协议有关条款处理。

五、经费管理

    14 开放课题经费管理原则上按照《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15 开放课题的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分析测试费、客座人员生活费及论文版面费等,原则上不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16 开放课题的经费原则上不能外拨。

    17 如开放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实验室有权中断课题经费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六、附则

    18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光机所)。

 

2.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2009年度)

上海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立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是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实验室以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的各类全固态激光器技术、单元技术及其应用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研发面向航天应用,先进制造设备、医疗设备以及科研应用的中高端全固态激光器,突破核心单元技术,成为全固态激光器转化应用的研发基地,服务于上海市的先进制造领域和高新科技领域。同时,积极探索全固态激光器的新型应用技术,提升我国在激光雷达技术方面的科技水平。

为了加强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合作,促进人才流动与学科交叉渗透,提高开放层次和水平, 实验室特设立开放基金课题供国内外同行申请,并制定本指南。

一、    申报条件

1.    凡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级职称)的国内相关研究人员(不包括本实验室专职研究人员)均可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执行。

3.    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二、    开放基金说明

1.    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具体方向参见本指南第四条。

2.    本年度每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

3.     经费支持额度1-3万元,可视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

4.    申请人应定期将研究进展通报本实验室,本实验室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

5.    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本实验室作为第一单位。由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本课题由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All Solid-state Laser and Applied Techniques )

6.    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至少应发表2篇核心期刊文章,其中包括一篇SCI收录文章。

7.    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拨款分两期进行,分别为50%50%

8.    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拨款的使用上,30%作为申请方的差旅费和食宿费报销,70%作为实验室检测费用;

三、    2009年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1.    高稳定精密半导体激光器驱动源研究

2.    LD激光器高效光纤耦合研究

四、    申请方式与程序

1.    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本指南第),凡符合要求、有意申请的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网页(www.adlaser.cn)上下载“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申请。

2.    申请人按申请书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版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电子版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

4.    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

5.    本年度开放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941日,截止日期为2009530日(以邮戳为准)。评审结果2009625-630日将在网上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青,上海市全固态激光器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390号,邮编:201800
电话:021-69918363 

传真:021-69918507

Emailyeqing@siom.ac.cn

 

3.开放课题申请表

4.开放课题合同书